自1896雅典第一届现代奥运会开始,竞技体操一直是奥林匹克项目的一部分。最初只有男子比赛,1928年阿姆斯特丹奥运会,女子项目首次亮相。
男子竞技体操包括六个单项,分别是:自由体操、鞍马、吊环、跳马、双杠和单杠。女子竞技体操包括四个项目,分别是:跳马、高低杠、平衡木和自由体操。男子和女子项目都包括个人全能赛和团体赛。
每一件器械都对运动员的力量、敏捷性、协调性、速度和耐力提出了独特的要求。女子自由体操是在音乐伴奏下进行的,为比赛增添了另一个看点。裁判评分时除了参照动作平衡性和稳定性等方面,还会考虑动作展示的难度系数和美观性。
竞技体操采用的“最高10分”评分标准,一直持续至2004雅典奥运会。在1976蒙特利尔奥运会上,罗马尼亚运动员科马内奇成为首位获得10分的运动员。
2005年,“完美10分”这一最高分数被废除,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开放的评分系统,旨在增加运动员之间表现的差异性。有两种类型的评分:评判动作技巧的D(难度)分和评判艺术性和完成度的E(完成)分。这两种评分被引入评分系统,该系统不设定最高分。
现在,评分系统已经取消了技术难度的上限,运动员必须考虑在整套动作中加入哪些大胆的技巧,以及如何将不同难度的动作结合起来,形成连贯、引人入胜、具有竞争力的动作。
竞技体操比赛从资格赛开始,资格赛决定团体赛、个人全能和个人单项决赛人选。每位运动员在每个项目中获得的成绩(跳马项目为两次成绩)决定了他们是否能够晋级。
在团体全能赛中,每队参赛人数从五人降至四人,按总分排名。在个人全能赛中,运动员参加各单项比赛(男子六项,女子四项),最终根据总分决定全能名次。个人单项比赛中,运动员之间相互竞争,目标是获得最高分。资格赛的分数不记入最终排名,只根据决赛分数决定奖牌获得者。
新动作会以首次成功在国际体操联合会(FIG)认可的比赛中将该动作成功完成的运动员的名字来命名。很多日本运动员都拥有以他们名字命名的动作,比如参加1984洛杉矶奥运会的日本运动员森末慎二展示的双杠动作,该动作已经命名为“森末”。